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ST目药公告编号: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年2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19号盛大科技园B座二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李峰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董事李峰现场出席,董事党国峻、宋正军、余静、刘春杰,独立董事赵祥、李斌、裴阳视频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承华现场出席,于江宾视频出席本次会议;张军监事因工作原因委托承华监事出席;
3、代行董事会秘书任嘉鹏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公司总经理刘波、公司副总经理汪培钧、耿敏及翁向阳列席会议;证券事务代表陈国勋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免除任嘉鹏先生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临时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增加补选刘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临时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张迎军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应按照议案的先后顺序依次审议,议案2审议通过的前提条件为:议案1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且议案2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杰、郭倩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股东大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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